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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上海观察】何立胜:关键词读懂这五年② | 降成本:现在,全国每天有15000多家企业破土而出

发布日期:2017-08-24 字体:[ ]
十八大以来,通过简化行政审批、减税降费等壮士断腕的改革,政府性收费项目已大幅减少,企业缴费负担明显减轻,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企业的获得感增强。

降成本,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与任务。但是,降成本并不容易。

 

如果从企业这个市场主体的视角来看,可以更清晰地看出这种不易。众所周知,企业运营成本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竞争力。但企业运营成本的高低,既取决于企业自身,又取决于企业自身之外的因素。企业运营成本,不仅包括企业自身设立、生产运营的费用,而且包括企业遵循政府所制定颁布的制度、规定、政策而付出的代价或费用。企业运营成本既受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影响,也受企业赖以存在的体制性成本所左右。当其他条件不变,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力,不仅要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企业自身运营成本,包括使用如土地、资本、劳动力、资源价格等生产要素的成本,更要降低其体制性交易成本,为此,必须继续深化改革,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的重大举措。

 

五年来,降成本取得了哪些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降成本尤其是通过改革降低体制性交易成本,我国经济发展显现出了更多活力。

 

第一,啃“硬骨头”、削手中之“权”,以审批发证制度改革为抓手,降低管制成本。

 

简政放权,突出“放”。一是大幅度削减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产业准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比例超过40%,达到618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83项,不少地方超过70%;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接近90%。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的87%,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外商投资项目95%以上已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大幅度清理规范资格许可证认定事项。仅2016年清理规范192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20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事实证明,政府经济性管制越多,设立、开办、运营企业的成本越高,通过大幅消减“不合理”“没必要”的审批事项、大幅度清理规范资格许可证认定事项,直接减低了企业设立、经营、投资的成本。尤其是商事制度改革,如工商登记注册企业明显简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深化,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时间大幅缩短,便利化程度大为提高。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最主要的改革开放举措就是简政放权,通过放宽外资准入领域,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方式,大力削减外贸审批事项,有力推动了贸易、投资的便利化。通过“放管服”改革催生了大量新的市场主体,现在,全国每天就有15000多家企业破土而出,全国各类市场主体比2012年底增加了60%以上,保障了比较充分的就业。通过“放管服”的改革,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性,切实解放发展了生产力。

 

第二,扭住“牛鼻子”、去手中之“利”,减税降费,削减体制性成本。

 

企业的制度成本,是指企业创立、运营过程的代价或费用。降低制度成本主要通过减税、降费、削减基金来实现。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评价,2016年中国全球国家竞争力排名从之前的第25位提升至第16位,主要原因就是政府效率和商业效率的提高。

 

一是实施有效的减税。从2016年全面推广“营改增”以来,不仅消除了试点服务业企业的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而且消除了试点企业与下游企业之间的重复征税,避免产业链重复征税、减轻产业链税收负担,全面试点一年减税近7000亿元。不仅如此,对征税之外的各种行政性收费和企业隐性负担等制度性成本,攻坚克难,推进改革方案,力求实效。

 

二是大幅度取消、调整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据统计,2000年政府性基金共327项,2015年减少到28项, 到2017年政府性基金减少到21项,比2016年减少幅度为30%。如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在扩大免征范围的同时,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据财税专家估算,仅这两项基金取消后,降费减负的力度就超过400亿元。此外,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从2017年起,一般不再新设政府性基金项目,保留的全部进入目录清单,公开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乃至取消行政性事业收费。2013年以来,中央和省级政府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其中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1项,减少幅度为72%,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减少幅度为69%;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均约14项,其中涉企收费平均约3项。地方政府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大幅减少,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初步核算,从2013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的减税减费措施,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3万多亿元(2013至2016年2万多亿,2017年超过1万多亿元)。

 

第三,纵深改革、去显性成本,降低生产要素的成本。

 

市场体系的纵深改革,就是降低劳动力、原材料、资金使用、能源使用、物流等显性成本。首先,继续深化养老保险体系改革,降低企业人力成本,保护职工权益,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其次,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品价格改革,形成市场出清价格,降低原材料成本,针对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实施减税降费加速折旧,降低企业财税成本;实施利率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调控方式,促进金融高效服务实体经济,逐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与企业财务成本,资本市场要支撑科技创新,鼓励人力资本投资、实施科技创新;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清理地方政府对企业的资金拖欠,清理规范各类保证金;积极推进城乡土地一体化改革,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再次,实施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稳定和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逐步放开电力市场,持续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逐步减少发用电计划,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扩大直接交易用户范围,推动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用户范围,通过市场化方式稳定降低电价,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推行放开发用电计划等改革。最后,实施网络提速降费,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全国联网,一省办证,全国通用,减少物流运输企业繁琐的审批手续;异地可以办理车辆年检,减少车辆无效流动;车辆超载监督管理和处罚由交通部、公安交警联合执法,防止多头罚款,通过提升监管效率以降低物流企业时间和金钱方面的监管成本,等等。

 

削减体制性成本,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

 

近年来,通过简化行政审批、减税降费等壮士断腕的改革,政府性收费项目已大幅减少,企业缴费负担明显减轻,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企业的获得感增强。但与此同时,现实中的微观主体,尤其是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依然负重前行。削减体制性成本,既是一场“硬仗”,需要攻坚,也是一场持久战。

 

第一,削减体制性交易成本,是深化改革的关键。目前,依然有些该放的权还没放,特别是市场准入中的各种许可等限制仍然较多,还存在一些部门手中有权不想放、害怕竞争不愿放、不会监管不敢放等现象。企业拿“照”的程序已大大简化了,但是,“照”后的各种“证”还是太多,办理起来关卡多、时间长,导致企业虽然成立了,却无法开展经营。为此,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使“一照一码”成为企业走遍天下的唯一“身份证”。要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让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能尽快开业经营。此外,为振兴实体经济、促进制造业发展,必须坚决治理认证乱象,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和收费,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这是国际通行管理办法,又是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第二,全力治“费”、削手中之“利”、绝不手软。大幅削减或停征中央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从上到下带头治“费”,加大清“费”力度。实施 “收费法定”,全面推开涉企“收费公示制”,向社会公布中央与地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收费”。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以正税清费、设置审慎、及时退出为原则,提高政府性基金的立法层级,取消政府部门设置和征收基金的权力,明确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目的、金额、时限,建立定期评估与退出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决不允许把企业当成“唐僧肉”。总之,围绕费税存在的突出问题,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实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促进企业轻装上阵,提升企业内在竞争力。

 

第三,以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切入点,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性、透明度、可预期性。大力推进上海、广东等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与经验,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继续压缩负面清单事项,放宽投资准入,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市场准入的可预期性。推进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一表申报、一口办理、并联办事,破解许多审批事项互为前置,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陷入“鸡生蛋、蛋生鸡”的怪圈。完善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办法,取消一些不必要的审批,告知承诺、简化程序、强化监管,解决实际问题。政策制定部门与实际工作机构应结合实际需要,针对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前置条件,抓紧调查研究,拿出切实有效措施,切实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在“双创”大背景下,真正实现各类企业竞相发展,让更多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让传统企业通过技术变革、生产管理、运营模式等创新,在变革中焕发生机、激发活力。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务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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