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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荣获2017-2018年度(第十九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9-04-11 字体:[ ]

4月10日,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举行,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李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文明委第一副主任应勇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命名表彰决定。我院荣获2017-2018年度(第十九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文明单位称号来之不易,这是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院务委员会、机关党委坚强领导、指导下,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创建而来。值得一提的是,4月10日学院垃圾房何正北师傅捡到教研部杨小凤老师的书包财物,他拾金不昧,迅速交还,体现的是高尚的品德和正气,这样的好人好事在中浦校园里时时可见。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让我们按照李强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把握精神文明建设“气”和“水”的特性,凝魂聚气、弘扬正气,上善若水、润物无声,为学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不断向前而努力奋斗!

(群众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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