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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发布日期:2019-04-04 字体:[ ]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04日 06版)

    我国积极推进基层融媒体中心建设,主动抢占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战略制高点。图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融媒体中心。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从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视野,深刻分析了需要着力防范化解的各领域重大风险,对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维护我国政治安全的重要举措。

        1.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关乎国家安全

  近年来,受网络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式发展的影响,全球经济社会进入被互联网全面深度“渗透”的新阶段。据报道,截至2018年末,全球互联网用户规模已达41亿,互联网用户日均上网时长接近7小时。数据显示,我国以超8亿的网民规模和高达近60%的互联网普及率强势“领跑”全球。互联网在渗透式影响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深刻改变全球传播秩序和国际舆论格局。在这个全球互联、技术赋能的时代,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传统现实场域向网络虚拟场域的延伸,“线下战”与“线上战”的交织,“明争”向“暗斗”的转向,阶段化斗争向常态化斗争的转变……当前,互联网已成为世界各国竞相抢占的意识形态主战场,较之传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更大、能级更高。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因此,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高度来审视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重在科学预判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在“防”,要强化“治未病”的预防意识,加强对重大风险发生的及时预判。加强风险预判,首要在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事关总体国家安全这根弦不放松,始终保持意识形态无小事的警惕心和警觉性,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守好网络空间主阵地。其次,要在提高前瞻性和预测力上下功夫,做到观大局、察大势,耳聪目明、心若明镜,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并紧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前沿,持续加大对网络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洞察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及时性、精准性,确保早发现、早预警、早行动。最后,还要加强科学研判,确保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潜在性、苗头性的风险有防范的先手,一经发现风险,即能够对其性质、特点、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及时把脉、科学诊断、因“险”施“诊”,切实控制风险的发生频次和影响范围,努力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

      3.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重在有效治理

  当前,互联网无疑是海量信息的第一集聚地和分发地,网民人数的持续攀升和网民群体结构的多样化也意味着网络空间还汇集着海量多元的民意。较之于传统舆论场,网络舆论场中的意识形态斗争形势更加纷繁复杂,更加暗流涌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防控难度更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因此,在严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预判关口、力求防患于未然的同时,还要做到有备无患,加强应对,切实提高风险处置力。具体来说,一是要做到分而治之。面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多发、复杂的风险,要能够拨云见日、化繁为简,根据内容、性质、特点、影响等因素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风险进行分类分级,找准引发风险的核心问题,再先后和分别采取有针对性、切中要害的处置措施。要注意合理区分境内外敌对势力挑衅攻击、错误社会思潮影响、民生问题和社会事件泛政治化等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根源,有的放矢地破解难题,并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切实避免简单问题复杂化、原则问题简单化。二是要做到依法治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也指出,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进依法治网。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是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在风险处置的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管得住是硬道理”的工作理念和依法依规管网治网的工作原则,一方面要着力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加强总体指导;另一方面要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研究出台更加专门化、细化和更加具有操作性的治理方案,切实提高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违法违规“成本”,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力度,以更好发挥直击要害的威慑作用。

      4.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重在主动出击

  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做到科学预判、有效治理,是不打无准备之战,以防范和应对为主,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多属于防御战。要切实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还要打好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战略主动战”。打好战略主动战,一是要加强顶层战略规划。要善于总结防御战经验,深入分析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各级各类风险的发生机理、演变规律和深层原因,追溯风险源头,将以往一个个相对零散、独立的应对处置措施加以整合,有效转化为指导主动作战的整体性战略指导方案。二是要积极抢占工作阵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具有的多发性特点,与作为信息和思想舆论载体的网络媒介的持续快速迭代更新不无关系。就国内而言,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的“战场”不断延伸、扩展、更迭,这就要求我们要紧跟技术发展前沿,坚持创新引领,主动抢占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战略制高点,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壮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做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多点联防、协同发力。三是要切实增强对象意识。人在哪里,意识形态争夺就在哪里,意识形态风险就会出现在哪里,风险防控的“战旗”就要插在哪里。打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战略主动战,颇为重要的是做到眼中有人、脑中有人、心中有人,要切实增强对作为网络意识形态争夺主体的互联网用户,特别是青年网民的思想和行为的深入研究,尊重互联网用户特有的群体特征和个体特性,不断优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建设和手段创新,切实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亲和力和可接受度,让主旋律为更多人传唱、唱得更加响亮,让正能量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在消解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潜在风险等方面发挥更为深远的作用。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曹文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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