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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丁菊红:“两个规范”完善分配制度

发布日期:2023-02-27 字体:[ ]

时间:2023年2月26日 

作者:丁菊红  来源:文汇报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分配制度关系到老百姓切身的利益获得,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提出“两个规范”,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这为完善分配制度指明了方向,对于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扎扎实实朝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具有重要意义。

收入分配是以收入的形成为逻辑起点,经过初次分配、再分配等环节,形成收入在各社会主体间的分配过程。收入分配秩序,是指收入分配主体的分配形式、原则、手段及其所带来的结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就是要不断健全收入分配的体制机制,以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和收入相比,财富范围更广,除工资等劳动收入外,还包括非劳动收入,如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收入等。财富积累机制指财富的取得形式、实现手段及保存机制。“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就是让财富的积累更加合法合规合理,并通过相应政策手段调节其积累速度,减缓财富集中度,增强财富分配的公平性,缩小分配差距。

初次分配是以社会生产力发展为前提,核心是按劳分配,在三次分配中占比最大。首先需调整初次分配各部门的比例,更向居民部门倾斜,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要增加劳动者报酬,且以提高工资性收入为关键,坚持多劳多得,着重增加劳动所得。其次,要不断规范和完善要素市场及其分配机制,真正做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对一些无形要素,如管理、知识、产权、数据等,提高其自由流通性,并根据市场评估贡献来决定相应的报酬。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就要规范财富积累的初始途径,保护居民从初次收入分配中取得并形成的合法财富,这是财富积累的起点。一方面,需拓展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财产性收入,建设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规范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从根源上保障财富积累的健康可持续性。

二次分配更注重社会公平,主要通过财税、社保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初次分配进行结构性调整,以形成合理的再分配格局,这对收入分配和共同富裕起关键作用。需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国税种及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更好发挥税收调节财富的功能。充分运用大数据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厘清真实财富水平,细分不同群体,适时调整和优化个人所得税。同时,考虑到我国地区差异,中央应继续加大向欠发达地区、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倾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第三次分配即由社会主导的公益慈善分配,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和政府再分配的不足。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正蓬勃兴起,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人数不断增加,但慈善捐赠比例依然较低。从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角度出发,除了要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公益慈善氛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慈善精神,引导和支持更多有意愿有财富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回报社会,还应不断完善慈善捐赠的相关税收政策,特别是如果一些财产税能制定并实施到位,或适当提高无偿捐赠的免征税比例,扩大享受税收抵扣的税种等,可有效“倒逼”更多慈善捐款行为,激励相关主体加入第三次分配,从而缩小财富差距,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最终促进共同富裕。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经济学教研分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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